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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首日收特殊礼物商家能否警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09:1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据《楚天都市报》10月1日报道,9月30日晚10时,武汉一家试营业不久的大型商场的二楼及二楼以上全被责令停业。即日起关闭谢客,直到通过消防验收。据介绍,该商场违反《消防法》,未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不具备投入使用的安全条件。商家试营业,各方会送来花篮、匾牌、工艺品等做贺礼,商家收到这样的礼物肯定也是喜笑颜开,眼看黄金周来了,这可是赚钱的大好时机。可没想到这好日子里,消防部门送来了“封条”,经营者接到这样的“礼物”,恐怕会傻了眼,笑不起来了。可细细想来,消防部门送
来的封条真是一份特殊“礼物”,肯定比花篮等物受用得多。 火灾事故,我们见过很多,其中不少可谓令人不堪回首。而最后的调查结果却是惊人的相似:三分天灾,七分人祸。事故大都本可避免,但因为对出现的隐患不重视,日积月累灾祸终于发生。因此对于防火,有句名言就是“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而有的商家却抱着侥幸心理得过且过,能省则省,如在装修时偷工减料,在配备消防器材时“缺斤少两”等等。可别的地方能省,消防这方面能省吗? 按照消防部门的检查结果,这家商场多处违反《消防法》规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可谓不堪设想。如果真出了万一,经营者恐怕哭都来不及了。 因此消防部门的这张封条对于商家来说是一份特殊的“厚礼”,对于准备光临的宾客来说,同样是一种安全保障。老板自然不愿自个“地盘”里出事,而消费者肯定也不愿在隐患重重的场所里购物。因此与其事后空后悔,不如现在好好整改,将隐患消除了再营业,这样自己赚钱赚得安心,宾客玩得也开心。 很多单位对消防部门的整改总有“抵触”情绪,总觉得执法者是“没事找事”,对送来的整改通知书、封条等不屑一顾。可真出了事后,才感叹悔不该当初。所以,消防部门的这份“礼物”送得好!同时也提醒了其他经营者,莫抱侥幸心理,在消防上该花的钱还是得花,否则也会收到这样的“礼物”。朱慧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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