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执法资格认证制 公安民警执法须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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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12:56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湖北日报》报道:上岗执法需要通过考试,才能取得资格。9月30日,湖北省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认证办法》,从源头上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 根据规定,全省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合格者才能独立执法办案,不合格者将被调离执法岗位;取得执法资格的民警如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执法质量不达标的,也将被取消执法资格。
据悉,今年的执法资格认证初步定于12月举行,考试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命题并评分;10月,全省1000余名公安局长将率先进行法律知识摸底考试。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新路电话:编辑部8322700广告部 8312781发行部 8245040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电子报编辑部制作 E_mail:sten@stnews.com.cn 电话:0754--8633440传真:8910196邮编:5150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