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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要求采取五项措施加强煤矿安全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16:1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4日电 (记者刘铮) 河南鹤煤集团二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日向各地发出通报,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通报说,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抢救,查明原因,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特别要做好煤矿等重点企业、行业和节假
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总局要求各地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把隐患排查整改、停产整顿直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执行煤矿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轮流下井带班,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及时排除隐患。建立下井带班登记档案,严格考核,防止走过场。节日长假期间坚持生产和进行检修的矿井,都要制定、落实有效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与预案。

  ——加强矿井破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对于资源已经枯竭、即将关闭破产的矿井,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并加强思想教育,防止出现松懈麻痹思想,严防矿井在实施破产过程中发生事故。

  ——严格按照定员组织生产。煤矿企业要制定井下劳动定员,严禁采、掘作业期间在采掘工作面安排人员从事检修、安装等工作,严禁搞多工种超定员突击生产,交叉作业。

  ——加强对放顶煤开采的管理。工作面采用放顶煤采煤法开采时,必须编制放顶煤开采设计;采用预裂爆破等措施处理顶煤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在放炮时撤出工作面作业人员;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时,严禁挑顶煤爆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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