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事故禁止缓报瞒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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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02:51 海峡都市报 | |||||||||
N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49号国务院令,发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个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
条例规定,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证监测规范,按照医疗照射正当化和辐射保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