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母“绑架”女儿 养父母“争夺”被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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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08:34 胶东在线 | |||||||||
为了圆自己的儿女双全之梦,一对夫妇10年前抱养了一个女婴,想不到因为没有办理收养手续,被商河县法院判决监护权无效。 家住商河县的张某夫妇,在婚后第二年有了一个儿子。1995年8月,张某的妻子想要个女儿,经人介绍抱回了一名女婴,取名张艳(化名)。虽然抚养孩子十分尽心尽力,但张某夫妇一直没有办理合法的抱养手续。
今年5月份,张艳在放学的路上“失踪”了。张某夫妇查访了很长时间后发现,张艳原来是被她的亲生父母接回了家中。在多次要孩子遭到拒绝的情况下,张某夫妇将张艳的生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被告送还张艳,由自己继续行使监护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精神损失。 在法庭上,10岁的张艳明确表示不愿随张某夫妇生活。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虽抚养张艳10年,但一直未办理有关收养手续,所以张艳应由亲生父母抚养。张艳的亲生父母表示自愿给付张某夫妇经济补偿一万元。 责任编辑:王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