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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城市社区规模趋于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09:25 河北日报

  全省城市居委会由2000年底的3773个减少

  到目前的1801个,减少了52.3%

  本报讯(记者周远)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建设和谐社区工作会议上获悉,经过对原有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进行大规模调整,我省目前每个城市社区约辖1000至1500户居民,社
区规模趋于合理。同时,全省城市居委会由2000年底的3773个减少到目前的1801个,减少了52.3%。

  据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原来的城市居民委员会存在管辖范围过孝划分不够科学等问题,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现代化信息交流手段日益普及不相适应。本着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便于社区居民自治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我省自2001年以来对居委会所辖区域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社区基本可分为三类:一是单位型社区,以职工家庭居住区为主;二是地缘型社区,一般以街巷为界;三是单元型社区,通常为独立的居民小区。

  在科学合理划分社区的基础上,我省还健全了社区的组织体系。依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全省普遍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以社区协商议事会为议事机构,以社区居委会为执行机构的组织体系。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健全了居务公开、居务监督协商和居规民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构建民主法治的和谐社区奠定了基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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