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签令发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为患者进行放射诊疗前 医院要告知对健康影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10:20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综合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49号国务院令,发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强调,禁止缓报、瞒报、谎报或者漏报辐射事故。条例明确,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发生辐射事故时,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
条例规定,医院在对患者进行放射诊疗前,有责任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证监测规范,按照医疗照射正当化和辐射保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