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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不合格煤矿立即停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15:58 新华网青海频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省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立即停产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对停而不整、违法生产的煤矿依法坚决予以关闭。

  省政府要求,各地凡属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的矿井、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且运转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新、改、扩建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未经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机构审查或验收合格而擅
自投产的,已提交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但经审查认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责令限期整顿的煤矿等,必须立即停止煤炭生产,认真整改。对证照不全拒不停产或无证生产的矿井,已被关闭又非法生产的矿井,对整顿无望、停而不整、明停暗开、昼停夜开或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依法查处;对乱采滥挖、假借探矿名义非法组织基建和生产、边探边采、以采代探、破坏资源、超深越界开采的矿井,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依法查处。

  此外,省政府还公布了青海煤矿安全监察举报电话:0971—6316931、631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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