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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6日08:05 南京晨报

  晨报讯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南京市将从即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等给予资金补贴。据悉,凡介绍本市户籍的农村劳动力成功就业的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培训机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一年内同一人只可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对农村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可到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直接申请技能培训补贴,每名农村劳动力只可享受一次补贴;符合享受农村劳动力创业补贴条件的创业者,在创业一年后可申请补贴,
每人只能领取一次创业补贴。另据介绍,该补贴措施仅适用于高淳县、溧水县、浦口区、六合区、江宁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其他各区可参照执行。

  作者:端木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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