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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本省内贸易进口异地付汇备案手续取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6日11:13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消息10月6日: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温州市中心支局透露,为进一步方便企业进口用汇,外汇局浙江省分局最近下文,从10月1日起取消本省内贸易进口异地付汇备案手续。

  据了解,原先我市企业如果需到外地进口付汇,需先到外汇局市中心支局办理异地进口付汇备案,且每一笔付汇均需办理备案,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新的政策实施后,我
市企业只需一次性向外汇局温州市中心支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签发《浙江省内贸易进口异地付汇申请表》,就可携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省内其它地市办理进口付汇。

  据悉,除此之外,外汇局最近还将推出一系列措施方便企业开展涉外收支活动,其中包括:简化对市内跨外汇局(即温州市中心支局和各县(市)支局之间)开立外汇账户的审批手续,企业在市内办理异地开户核准手续,既可以到注册地外汇局办理,也可以到开户地外汇局办理,避免了企业需要分别到注册地和开户地办理备案和核准手续的麻烦。此外,对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异地付汇的审批手续也将有所放宽。(周海成铄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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