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关消协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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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06:4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周爱民 邹伟)消费者维权又多了一种途径。近日,下关区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宣布成立。据悉,其在南京消协系统内尚属首例。 据介绍,这里的人民调解员全部从消协、工商局工作人员和懂法律、有专长、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志愿人员中选聘而来,任期3年,可连续聘用。其主要任务是,调解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所引起的消费纠纷。
市消协秘书长许明介绍,今年年底前,南京消协系统还将陆续成立一批“人民调解委员会”。 据悉,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反悔不愿意执行,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编辑 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