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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交警 ”“ 严肃执法 ” 不严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09:55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广西某县的各个路口最近出现了一群十一二岁的“小交警”。他们制式着装,设备齐全地指挥交通。这些“小交警”虽然手势不够标准,但都显得严肃而又认真。(10月6日新华社)

  近年来,有关小学生身着交警制式服装充当“小交警”执法的情况已经不是个别现象了。笔者以为此举实在欠妥。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上路执法的主体只能是交通警察。“小交警”显然不具备执法资格。另外,“小交警”上路“执法”时的人身安全也令人担忧。万一有突发情况,他们连自身安全都难保障,又如何起到快速处置事故的作用?

  保道路畅通,降交通事故,这项工作不能绕开法律法规。靠“小交警”“执法”的做法不仅不能推广,还应该受到批评。张周来杨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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