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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被毁群众利益谁来维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10:37 宁夏日报

  这几年,建在良田中的中宁县恩和镇曹桥村第二机砖窑大肆取土,蚕食周边良田,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改良困难,村民收入逐年下降。

  据村民反映,1992年,曹桥村村委未经村民同意,以搞活集体经济为由,擅自在该村4队的土地上建起了年产600万块砖曹桥村第二机砖厂。为了维持砖厂正常经营,近些年来,砖厂大肆在周边良田中取土,挖得浅的有2米多深,深的达四五米,曹桥村被孤悬于取土区的
高坡上。在现场,记者看到曹桥村4队已与砖厂被一个高坎断开,一边是砖厂堆放砖坯的工地和取土现场,一边是高坎上即将被蚕食的土地。

  该村村民王立军告诉记者,当时砖厂和村民口头约定:砖厂取土最多只得在村民的农田内挖1.5米至2米深,用土的田当年每亩给田主900元赔偿金,使用后的田交回田主,并再赔偿田主半年的产量,以后无论收成自负后果。可是砖厂在开窑取土时不信守承诺,一次性就在农田内取土4至5米深。这样一来,取土后的田成了“低谷”,没取土的田却变成了“高原”,由此造成“高原”良田水肥流失十分严重,“低谷”田土地瘠薄,不能耕种,不着苗,有的甚至颗粒无收。而由此造成的恶性循环更是无休无止。逼近取土田的良田,村民无法耕种,被迫让砖厂用土,受害面积越来越大,至今全村被砖厂毁坏的良田已达六七十亩。据村民李志忠讲,他的田已被取土4年了,比一般田多上两倍的肥料,产量却不及这些田的三分之一。村民王建军说:“被取土后的耕地,尽是一层沙土,经过改良,至少需要5年,改良后也达不到原有产量”。这几年,村民响应号召种植了枸杞,可是由于砖厂过度取土,枸杞园附近的土也被悉数取尽,形成三面悬空的断崖,枸杞长势越来越差。目前,该村村民普遍感到农田难管理,投入大、收效低,让他们几乎丧失了种田的信心。

  与此同时,烧砖时冒出的滚滚黑烟也造成果树坐果率大幅下降,出现霉点的枸杞晒干后变黑,农产品难卖、价低,使群众家庭收入逐年下降。村民王立国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别人1亩枸杞能收入六七千元,而他顶多收入一二千元。村民王丽琴也因为砖厂黑烟污染严重,家中种植的枣树四五年不结枣。为了不让农田和周围环境进一步被砖厂破坏,村民曾多次找村干部和乡领导反映,一直未获解决。

  记者从中宁县恩和镇土地站获知,曹桥村制砖厂早在1992年就经当地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建厂,现属股份制经营。因该处当时是高台地,灌水难,于是选址于此。当时按双方自愿原则,以每亩900元、1000元、1100元不等的标准给农民一定赔偿。土地站站长陈进财说,因经营多年,砖厂的取土行为给周边造成了一定影响,乱取土的现象也存在。目前,他们下决心在今年10月底,将砖厂彻底搬迁。

  按照有关规定,国家是不允许在农田耕作区取土烧砖的,并且砖厂在取土范围、取土方位、取土规模上都有具体规定。同时这几年国家加大了农田保护力度,正在逐步取缔一些农耕区的小砖窑,鼓励使用可替代的建材产品。希望有关部门能予以关注,早日取缔这些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砖窑。本报记者蒲利宏王海英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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