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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狗引发赔偿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0:5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遛狗时自己的爱犬被另一只狗咬成重伤,心疼的狗主人将肇事狗主人告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损失2500余元。近日,崇文法院受理了这起狗咬狗赔偿案。

  李先生说,今年7月23日晚,亲戚带着他家编号为京崇001904的博美犬到龙潭小区遛弯儿,遇到也正在此遛狗的刘某,当时刘某的狗未系绳索,也未佩带嘴罩。当刘家的狗看到李家的博美犬时,突然扑上来对其进行撕咬,博美犬因此被咬成重伤。李先生一家立即将受
伤的爱犬送到附近的宠物医院治疗,挽回了小狗的生命。之后李先生就爱犬医疗费用赔偿事宜与肇事狗主人刘某交涉,但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李先生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给付治疗宠物犬的医疗费等共计25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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