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人屡作恶事 撞法网终成死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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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2:1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如果不是他的一系列恶行,人们对他是同情的,因为在他很小的时候,因药物导致成为聋哑人。然而他因身犯三罪,日前被阜阳市中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他叫张好友,38岁,系阜阳市颍泉区闻集镇张湖村农民。为保证案件公正审理,阜阳中院在审理此案时,除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外,还从特殊教育学校请来老师当哑语翻译。法
2004年9月1日上午,张好友到邻居张某家串门,当看到只有张某的妹妹、受害人张妮一人在家看电视时,遂对张妮进行调戏,遭拒绝后,张好友即强行对其猥亵。张妮欲打电话呼救时,张好友将其捺倒在床上,用拳头朝其头面部殴打,又掐住其脖子将张妮头向床栏及墙壁上猛撞,直至张妮没有反应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张妮系颅脑损伤及窒息死亡。 2000年4月30日,被告人张好友见到正在沟边割菜的68岁被害人袁琴,即对袁殴打,并用袁割菜的镰刀向袁头、颈部连划数刀后逃离。经鉴定,袁琴构成轻伤。 1999年冬,被告人张好友途经颍泉区行流镇时老家西南地时,遇到正在割草的受害人刘侠。张好友上前对其殴打,并奸污了刘侠,事后又将受害人推入路边水沟里。后刘被路人发现,经抢救脱险。经鉴定刘侠至今患有脑外伤所致的精神障碍性痴呆。 阜阳中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好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以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经济损失1.5万元。 (石中原 邢亚 万毅)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