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直销产品限定5大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4:24 成都日报

  昨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直销法公布后,业内翘首以待的配套实施细则,终于“露脸”商务部官方网站,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细则所规定“详尽”的信息披露制度,让不少直销企业大呼“吃力”,但对多种直销变通模式的只字未提,又让急于转型的多层次直销企业看到了一线希望。

  《直销管理条例》配套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商务部网站上网征求意见。配套规定中
包含了《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它们将和9月2日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共同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此外,配套规定还包含了《直销产品范围公告》、《关于发布直销员证试样的公告》和《关于发布直销培训员证试样的公告》等3个公告。

  配套细则对直销企业的运营和政府的监管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其中,《直销产品范围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现阶段开展直销的产品只能包括5个大类:化妆品(包括个人护理品、美容美发产品)、保健食品(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洁用品(个人卫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洁用品)、保健器材以及小型厨具。

  本报记者 刘浏(来源:成都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