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限制水库投肥养鱼 养殖至水质恶化终止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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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5:0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武汉10月7日电 记者杜若原报道:住在水库边,家家却要打井取水饮用。湖北沙洋县金鸡村村民以前都是喝金鸡水库里的水,由于前些年水库投肥养鱼,水质污染严重,他们都不敢用水库里的水了。近年来,由于水库过度投肥养殖,“千湖之省”湖北的部分水库水质污染严重,不仅使一些水利设施受到腐蚀,还严重地威胁到部分农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这一现象已引起湖北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开始采取措施遏制水库投肥养殖。 记者从湖北省水利厅了解到,近年来一些水库为追求高产随意施肥养殖,给水质造成严重影响。湖北境内共有大型水库53座,投肥养殖的水库有21座,占40%;中型水库233座,投肥养殖的水库101座,占43%;小型水库投肥养殖的占10%以上,水库水质被污染状况令人担忧。专家认为,过量施肥养殖会破坏水域生态平衡,加速水质富营养化,威胁群众的饮水安全。 水库投肥养殖引起湖北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采取一些措施以期对水库投肥养殖现象有所遏制。湖北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水利功能区划》并得到省政府批准,明确了47座水库的主要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省水利厅已明确要求,水库水面管理单位在与养殖户签订的承包、租赁等经营合同中,不仅要对水质保护作强制性规定,而且要求养殖户交纳水质控制保证金;每年枯水期要进行1至2次水质检测,如果水库水质恶化,养殖经营合同必须终止。同时,水利厅还加强了水质监测,对20座水库和有城市供水功能的水库进行水质监测。 在水库投肥养殖比较严重的荆门市,共有178座投肥水库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市政府划定首批禁止投肥养殖水库36座,其中为城市和乡镇自来水厂提供水源的水库22座;具有重要生态保护功能的水库6座。 《人民日报》 (2005年10月08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