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包”竟然不认“新”彩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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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6:4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丛民 通讯员赤心)因背投、等离子、液晶等“高端”彩电售后维修引发的投诉日渐增多,日前,记者就“高端”彩电售后服务无“三包”标准问题,电话采访了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产品处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尽管新的“三包”标准没有出台,但生产企业不能自行其是,必须要对消费者负责。 今年7月份,济南市的林先生家中一台价值1万多元的背投彩电无法正常显像,经检
无独有偶,济南市的曹女士2004年5月购买了一台价值17000元的等离子彩电,今年6月份出现故障。经检查是主集成电路损坏造成屏幕无法正常显示,需要换屏,而一块屏的价格是12000元。商家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了消费者免费更换的要求。 据济南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新研发生产的背投、等离子、液晶等“高端”彩电,其售后服务到底是不是适用1995年制定的“三包”标准,是厂商与消费者发生纠纷的焦点,消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也缺少操作的依据。在消费者看来,“高端”彩电的售后服务理应和传统彩电一样,所以在购买时很少询问“三包”问题,而厂商站在各自立场上,也绝口不提“三包”,一旦发生问题必然引起纠纷。 记者日前电话采访了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产品处王处长,他解释说,由于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新产品投放市场后无法预见会出现什么问题,这就需要有一定时间的市场认知和检验,只有出现的质量问题较集中时才会考虑出台明确的“三包”标准,因为法规的出台是不能提前“预知”的。 但这位负责人表示,尽管新标准没有出台,但并不能说明生产企业就可以自行其是,对自己的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在售后服务规定的时间内说“不”,损失由消费者“买单”。按照《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企业对自己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当然也包括新产品在内,必须对消费者负责。 记者询问何时出台或修改针对背投、等离子、液晶等“高端”彩电的“三包”标准,王处长答复“目前还不好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