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人员可自选诊疗项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7:18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为规范医疗服务和收费,本月起,南京市25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始实施新的医疗服务管理办法,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避免过多、昂贵的医疗服务,减轻个人的支出负担。 据介绍,节前南京市医保中心对所有医保定点医院上报的4万多个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特殊医用材料等条目,进行归并梳理,实行分类管理。首先,各医疗机构,将按照等
南京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医院提供给患者的医疗服务和特殊材料一般具有多层次,选择甲类的服务和材料,患者自付的医疗费用较低,而选择其他的服务和材料,费用则较高,医生应当如实告知情况由患者选择。按参保人员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在避免过多、昂贵医疗服务的情况下,个人负担总体会有所下降。 医保不予支付的医疗项目 1、未纳入《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江苏省特殊医用材料价格管理办法》的; 2、未经江苏省和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新增诊疗项目或特殊医用材料; 3、未经省、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许可开展的医疗服务费用; 4、未经劳动保障部门准入的或不符合分类、定点管理要求的诊疗项目和特殊医用材料。 作者:端木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