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周报》特别专题-解读今年工资指导价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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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7:26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在职场上转转经常听到这样的抱怨:求职者嫌工资低;用人单位却觉得工资不低,嫌求职者要求太高。难道企业工资没有参考标准吗?非也。工资指导价位可以参照。 每年9月份烟台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发当年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据统计,今年是烟台连续第6年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定义解释 工资指导价位是一种市场价格信息,不是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参照工资指导价位确定内部分配关系时,应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和各职业(工种)在生产经营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劳动者的实际贡献,综合考虑劳动者工资报酬。 ●出台背景 各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是在对烟台市范围内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抽样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职业(工种)在岗职工2004年全年工资收入汇总、整理形成的。调查涉及农林牧渔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批发零售餐饮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等行业,调查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私营等各种经济类型企业。 ●四个档次 工资价位分为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和平均数四个档次,高、中、低位数是在同一职业(工种)全部调查人员工资水平按照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按一定比例分段计算其工资总额的算术平均值,平均数是该职业(工种)全部调查人员工资总额的算术平均值,各职业(工种)价位的高、中、低位数一般由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经济类型、规模和劳动者素质等因素决定的。 要注意的是工资价位数据反映的是2004年全年工资水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依此协商确定工资报酬时,应结合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考虑工资增长因素,合理确定工资水平。责任编辑:孙玲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