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保 > 正文

莱州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生态环境监察试点验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7:32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在国家环保总局近日组织的生态环境监察试点考核验收中,莱州市作为烟台唯一一个参加试点的城市,一次性通过了验收。

  国家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始于2003年4月,为期两年。试点工作以资源开发项目和开发建设活动、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生态功能区、海岸地区、非污染性建设项目、小城镇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及畜禽养殖等生态环境监察
为重点内容。

  国家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启动后,莱州市,先后出台了《生态环境监察统一监管三项制度》、《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察制度》等一系列涉及环境监察工作的规章、办法或规范性文件,并整理出《生态环境监察法律法规汇编》一书,形成了莱州市生态环境监察完整的制度体系;严肃查处生态破坏违法案件,开展生态环境现场监察205次,进行污染环境现场监察5000多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0余起,退还绿地400平方米,补种树木1217棵,进行尾砂填沟造地700亩,并在全国首家实现了黄金企业废水零排放。 (晓兵运锋)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