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大将处分“非法同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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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7:3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非法同居、玩弄异性、破坏他人家庭,这类行为都将受到华南师范大学新出台的校规处分。校方表示,新校规将对学生“道德规范”起引导作用;同时也规定了,学生在遭受“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严重处分时,有权要求召开听证会。 华南师范大学新颁布的《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将学生的违纪行为详细分为七
“与异性非法同居、以谈恋爱为名玩弄异性、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中一方保持着为我国法律和道德所不容许的特殊关系,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经常深夜上网、看影碟或者玩游戏,妨碍他人正常休息……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这些都作为违纪行为,被写进了华南师大《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 华南师大学生处冼部长表示,《办法》中的很多规定在操作层面上并不一定可行,因为如果学生真的有这些行为,处分的取证调查会比较困难;其次,每年因违纪受处分的全校不过二三十人,所以该条例的制订除了使处分有据可依外,更重要的是对全校学生起道德规范的作用,以一种法制教育教材的形式划出雷区提出警示,从而引导学生们更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对审理学生申诉案件的说明,华南师大制订了《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并设立了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专门负责审理学生申诉案件。这意味着当学生认为学校或院系所作的处分不当时,就有权利向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接受独立公正的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