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发布户外广告须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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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7:41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10月7日讯(记者李克新张子森实习生孙淑霞)记者今天下午获悉,客商和广告公司在政府规定的15条道路和4个广场以外的区域和街道上发布的户外广告,必须经过审批,否则按照非法广告处置。 8月18日,济南市8部门发布了本届糖酒会户外广告发布范围:北起北园大街、南至经十路、西自纬三路、东到高新区。此范围内的主要交通道路以及四大广场和济南国际会展
考虑到相关厂家的需求,济南市有关主管部门今天召开座谈会,明确了在上述15条道路和4个广场以外的区域和街道上发布户外广告,经过审批可以设置户外广告,否则按照非法广告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