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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医保医疗服务分类管理 可自选诊疗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8:56 龙虎网

  【龙虎网讯】为规范医疗服务和收费,本月起,南京市25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始实施新的医疗服务管理办法,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避免过多、昂贵的医疗服务,减轻个人的支出负担。

  据介绍,节前南京市医保中心对所有医保定点医院上报的4万多个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特殊医用材料等条目,进行归并梳理,实行分类管理。首先,各医疗机构,将按照
等级以及核定的价格收费,不得违法收费,未纳入项目价格管理的,不得收费。今后,不具备医疗资质的医院超范围手术治疗的,将不纳入医保结算。其次,医疗服务设施、特殊医用材料使用将分为三类,其中属于甲类目录范围的,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属于乙类目录范围的,先由参保人员分别按规定的20%-60%比例自付,其余部分再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属于丙类的,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大病救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再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范围的特殊医用材料费用实行限价管理,一次性材料不再以国产和进口区分。凡有费用支付上限规定的,限额以上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限额内的费用,属于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低廉的按规定支付,属于辅助材料、费用相对昂贵、高新技术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的20%-60%比例自付,剩余部分再按规定支付。

  南京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医院提供给患者的医疗服务和特殊材料一般具有多层次,选择甲类的服务和材料,患者自付的医疗费用较低,而选择其他的服务和材料,费用则较高,医生应当如实告知情况由患者选择。按参保人员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在避免过多、昂贵医疗服务的情况下,个人负担总体会有所下降。

  医保不予支付的医疗项目

  1、未纳入《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江苏省特殊医用材料价格管理办法》的;

  2、未经江苏省和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新增诊疗项目或特殊医用材料;

  3、未经盛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许可开展的医疗服务费用;

  4、未经劳动保障部门准入的或不符合分类、定点管理要求的诊疗项目和特殊医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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