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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积案终执行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9:25 潇湘晨报

  本报讯3年前的一桩离婚案判决后,当事双方因为房屋移交难兑现而使该案成了执行难案。长沙市岳麓区法院执行法官面对被执行人无处可去的窘境,一次又一次地与双方当事人及其所属单位协商,近日,当双方当事人都搬进自己的新家时,执行法官毛万兵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岳麓区法院2002年6月17日判决:“原告苏某与被告白某解除婚姻关系,二人共同所有
的房屋归白某所有,但苏某在2005年底前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白某补偿苏某房屋折价款25000元……”女方白某不服上诉。长沙中级法院2002年9月11日终审判决,变更为白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苏某房屋折价款,苏某在收到该款之日起15日内搬出该房,其他均维持原判。

  判决后,白某于2003年3月24日向岳麓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苏某搬出房屋。执行法官毛万兵前往执行时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经过调查:苏某系湖南师范大学老师,正在脱产读研中,每月仅有不到400元收入,法院判决的房屋也是其购买的学校福利房,苏某的母亲则临时居住在他人家中,没有自己的房子。如果强制执行,苏某将面临无处可住的窘境。毛万兵随后与师大方面联系,希望学校方面支持法院工作,重新给苏某安排住处。正在协商过程中,苏某本人却神秘“失踪”,直到2004年底才重新现身,事后才知道苏某是去了大连、长春等地。执行无法进行,只能被迫中断。申请人白某则多次找到法院,要求执行。

  2005年3月,毛万兵才第一次见到被执行人苏某,经过交流,苏某表示愿意搬出房子,但是提出自己没有钱,没有去向。为了尽快将这起案件执结,毛万兵多次与师大协商,学校同意在9月份开学时再次给苏某安排住房。9月18日,苏某从学校拿到了新安排的两室一厅的房子钥匙,但是房子里面十分凌乱,需要经过整理才能入住。此时,白某则再次要求法院尽快执行,将苏某的房子交付自己。毛万兵只好再次做双方的工作,希望大家互相礼让,让案件得到顺利执行。

  9月26日上午,执行法官毛万兵叫好搬家公司,帮苏某搬出3年前法院就判决给白某的房子。而等候在一旁的白某则高兴拿过房门钥匙走进正式属于自己的家。

  记者 熊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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