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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9:31 桂龙新闻网

  四川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用3年时间在农村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和教育救助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在城市建立以比较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实现社会救助由分散、单一的模式向统一、综合的模式转变。

  《意见》提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
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补充,使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完善灾害防范机制,要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24小时内做到灾民的吃、穿、注饮用水、医疗等救助措施到位;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把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低保,对低保家庭中因大并重残、年老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给予重点救助;抓紧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并启动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对农村困难家庭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贫困学生按照有关政策予以资助,继续做好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对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扎实抓好就业援助;积极实施法律援助。

  《意见》指出,各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社会救助的投入。省财政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发挥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各市(州)、县(市、区)要将社会救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社会救助需要。

  来源:

四川新闻选稿:梁凯昌作者:四川日报廖永康郝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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