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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7-23"凶杀案告破:男青年不愿分手遭杀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14:43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10月8日消息:苍南警方经过70来天的侦查,于10月1日凌晨3点在广东省阳春市抓获“7·23”龙港凶杀案的犯罪嫌疑人刘勇(男,20岁,贵州省关岭县人,案发前暂住在龙港镇李垟村),刘勇对其持刀杀害他人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苍南警方押回并被依法拘留。

  原来,“7·23”龙港凶杀案的受害者吴某(男,18岁,贵州关岭县人,案发前暂住
龙港镇李垟村)与犯罪嫌疑人刘勇17岁的妹妹刘某有恋爱关系,但由于种种原因,刘某向吴某提出分手,吴某不同意,双方发生纠葛。今年7月23日19时40分许,吴某独自一人在龙港龙洋大桥上辱骂刘某,说其变心,被刘勇听到。刘勇便到其暂住处拿来一把尖刀,与吴某发生冲突,并用携带的尖刀刺中吴某身上四处,致使吴某不治身亡。案发后,刘勇隐姓埋名,四处逃亡,直至被抓获。

  “7·23”龙港凶杀案与苍南警方破获的“9·16”灵溪杀人分尸案(本报9月29日一版曾报道过)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两案均是因男女双方发生感情纠纷,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不同意,引发纠葛,加上双方不冷静处理,导致悲剧上演。警方忠告:年轻男女在处理情感纠葛时,多一分理智,切勿感情用事,以免酿成恶果。(通讯员 徐章德 王联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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