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青海取消14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15:59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9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目录(第三批)》已经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还规定,凡上述目录中已被取消的项目一律停止执行。

  据悉,我省清理取消的14个收费项目包括:食盐专卖批发许可证费、食盐准运证费、高(中)等教育自考毕业审定费、律师事务所执业登记费、律师执业登记费、国有资产产权
登记证工本费、资产评估资格证费、公路养路费免讫证工本费、河道采沙许可证工本费、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死亡医学证明书工本费、印刷业及书报刊经营许可证费、商贸衡器使用证工本费、锅炉及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证费;国家公布取消的12个部门越权审批项目包括: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工本费、水路运输许可证工本费、建筑消防合格证工本费、消防建审费、旅游饭店星级报告书工本费、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导游员资格等级证书工本费等。 (作者 何敏)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