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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不够热 5种途径诉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0:16 新文化报

  热,热,热,还是热。随着今冬供暖期的日益临近,供热成了市民最关心的话题。昨日,对长春市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供热问题,本报请长春市相关的供暖部门给予了解答。

  

  无论是何种采暖方式

  不用热交20%基本热费

  市民徐先生:我是锦江花园五区的住户,由于个人原因不准备用热,就按照规定去交纳20%的基本热费办理停栓手续,却被告知,收20%的基本热费只适用于暖气片采暖,而对于地热采暖的热用户不用热需交纳50%的基本热费。

  有关部门:采暖期不用热的热用户也需要按基本热价交纳热费,但该用户不用热交纳20%的基本热费即可。

  

  暖气分户改造费用

  长春市没有统一标准

  

  市民贺女士:我家住在经开四区,现在要进行供热分户改造,说每平方米要收10元的改造费,认为收的不合理。

  有关部门:对于供热分户改造费用的问题,目前长春市没有明确规定和统一标准,基本上是由供热单位和热用户按比例分担的。

  

  供热有问题

  热用户可通过5种途径投诉

  

  市民王先生:马上要开始供暖了,供暖过程中出现问题,该怎样反映问题?

  有关部门:对供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投诉,热用户基本上可以通过5种途径:一是热用户对供热状况有意见,可向供热企业反映,因为热用户和供热企业间有供热合同,如果是供热企业的责任,其必须解决问题;二是如果热用户对供热企业的解决方法不满意,可向供热企业的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三是向市长公开电话进行投诉;四是向政府信访部门进行投诉;五是如出现法律纠纷,可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

  

  温度不达标

  测温记录要供用热双方签字

  市民孙女士:不是总说温度不达标给返热费吗?我家住在拖拉机厂宿舍,去年测了好几次都没有达标,但是到了今年还没有给返钱。

  有关部门:对于反映温度不达标的热用户应及时测量温度,让供热单位出具测温记录;热用户对供热单位的测温结果有异议,可由供热管理部门检测确认。低于16℃,温度不同退还热费的标准也不一样,所以热用户找供热单位测温必须要供用双方签字。本报记者 王小野(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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