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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台市车管所强制摩托车主在指定处投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2:53 人民网-江南时报

  近日,东台市一位读者向本报反映,东台市车管所对市内的摩托车保险实行统一定价,保险公司轮流坐庄,车主在外面买的保险车管所对车子不予年审,他们反映车管所在车主保险费中抽取20%提成,并且车主们失去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为核实真伪,近日本报记者赴东台市车辆管理所内的车辆保险市场进行了调查了解。

  A 市民投诉牵出保险“黑幕”

  东台市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有一辆二轮摩托车,到车管所给自己的摩托车办理年审和保险的时候发现,今年的保险费已经从去年的120元涨到了150元,而且在车管所的营业厅里办理业务的保险公司只有两家,找不到自己一直觉得比较划算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的摊位。车管所大厅里的营业员告诉王先生,现在在大厅里办理的保险业务,两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都是150元。而且在车管所外面办理的车辆保险到这里不给办理年审。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听朋友说,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同是150元的保费,保额却是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1万元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而保额最少的保险公司只有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多花了钱得到的赔偿金却不一样。王先生一位在保险公司工作的朋友说,车管所和在这里办理业务的保险公司已经达成了一个协议,现在车管所内办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都是在给车管所很大比例的业务量的抽成和进场费后才在这里摆摊的。每天在这里营业的保险公司只有两家,每家可以销售50份保险单。50份保单销售完了就轮到下两家公司。一共有九家保险公司在这里轮流“坐庄”。王先生心想,也不知道自己想要投保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要排队排到什么时候,自己如果就这样把钱交了,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钱花的冤枉,自己的利益也不能得到维护。

  B 保险公司:敢怒不敢言

  为了更深入的了解情况,就王先生所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东台市的一家保险公司。该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也是进入到车管所大厅里营业的保险公司之一,对于回扣20%的问题,的确存在,而且车管所在交钱给他们的时候直接把钱扣掉。往年在办理车辆保险的时候都是由各家保险公司自己为顾客办理。但就在今年的2月份,东台市车管所对

摩托车保险进行了所谓的“管理”,由东台市公安局后勤股出面召集了在东台市内的各保险公司、代理公司,要求各保险公司、代理公司将所售保单交至车管所,由车管所统一配领、统一开单,并收取签单保费40%的管理费和5万元的进场费。后来由于各保险公司的一致反对,从今年8月1日车管所又将保险费的抽成降为20%。

  这位工作人员还向记者透露,东台市摩托车保守计算有12万至15万辆左右,参加保险的摩托车就按12万辆的50%计算,按收取签单保费平均20%计算,东台市车管所得利在180万左右。对车管所的做法,各家保险公司都敢怒不敢言,因为车管所规定,必须是在车管所内办理的车辆保险才能为摩托车车主办理年审,其他在外面办理的保险都不予办理。那么保险公司在竞争市场份额的时候就必然要进入到车管所内的场地。无奈之下不得不向车管所交纳高额的管理费和进场费。接受车管所所谓的“统一管理”,还将保险金由去年的120元提高到今年的150元。对于现在车管所干涉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的局面他们也感到非常头疼。他们说:保险公司收支是两条线,而且保险费率必须上报保监局备案,如果保监局查下来,他们公司要被罚款,所以公司财务部门只好用别的费用来充抵。他们也希望通过合法的渠道维护东台市现在保险市场的稳定。

  C 车管所:是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随后记者来到了东台市车辆管理所,在车管所的大厅内,记者看到果真如王先生所说,在车管所大厅的东南角,有两个分别是华安保险公司和安邦保险公司的窗口正在为摩托车主办理保险业务。在大厅内办理好摩托车保险的车主,手上办理好的保险单都是这两家公司的保单。记者问及办好保险业务的车主,为何不办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车主都回答,在这里办不到其他保险公司的业务。在外面保的险到这里办理不到年审。记者就这一情况采访了东台市车管所,对这一现象车管所所长齐斌称,往年车管所在办理车辆年审的时候车管所大厅内的秩序非常混乱。主要是由于一些小保险公司采取给“黄牛”回扣的方式做保险单,存在着恶性竞争的问题。同时有市民反映一些小保险公司在投保人发生事故后,不闻不问,参保当事人得不到理赔。“黄牛”的介入造成保险市场极度混乱,使得诸如太平洋保险、中保以及平安等一些比较大的保险公司做不到业务,从而一段时间内使得车主到车管所办理年审的时候,非常麻烦。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得不到维护,市场秩序非常糟糕。齐所长说,为了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车管所和盐城保险行业协会联系,他们也支持车管所对保险市场整顿的做法。他说,保险市场混乱的原因是省保监局只管发证,没有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很好的管理下面的保险公司。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车管所只好跟东台市的几家保险公司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经过协商,达成了建设性的意见,九家保险公司的保单由车管所集中统一办理,一天两家保险公司办业务,每天每家保险公司开50份保单。就这样依次轮流下去。对于记者所问的每家保险公司保险营业额抽成20%作为回扣问题,齐所长先是说,不存在这样的问题,没有回扣的现象。随后齐所长说20%实际上是付的在车管所的房租费和宣传费以及人员工资。而且这个协议并不是保险公司和车管所签订的,而是保险公司和局里的口头协议。至于车管所收的5万元进场费都是各保险公司同意的。

  D 保监局:车管所的做法不合法

  记者就东台市车管所内出现保险公司的保单轮流坐庄的情况,电话采访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中介监管处,监管处一位姓陶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说,对于这样的情况,他认为,如果保险公司支付给车管所业务代理费、进场费之类的费用肯定是不容许的,因为车管所没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如果是以房屋出租的形式就不好说了。车管所向保险公司收取业务量一定的提成也是不合理的,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在合法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投保的保单,车管所是不可以拒绝为投保人的车辆年审的,车管所应该依法行政。审查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的合法性是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车管所没有这样的权利。车管所没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委托车管所向投保人开具保单,这是不合法的。

  E 律师:侵犯消费者合法选择权

  盐城市瑞信律师事务所郭霞普律师接受采访时说,机动车辆必须接受强制保险。但就保险行业来讲,保险公司对自己的保险业务有自主权,应该都有自己的营业场所。并不一定要车管所来管理。对于东台市车管所强制保险公司到大厅里办理业务,并且收取所谓的管理费,郭律师认为东台市车管所的行为是不合适的,如果车管所要收取一定的场所管理费,那么就必须是在保险公司自愿的基础上来收取。强制收取高额抽成更是不合法的。这样做直接影响了保险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竞争。车主根据保险公司的不同的保险业务,以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有自己选择保险公司权利,同时车主也有权到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营业场所去办理保险,而不必要非去车管所的大厅去办理。车管所每天只安排两家保险公司轮流办理业务这也侵犯了消费者合法的选择权。如果东台车管所的确存在这样的违规情况,车管所的上级主管部门应该要求车管所改正。

  F 交警大队:记者纯属杜撰,严重失实

  9月28日记者将初稿传给东台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请他们核实稿件内容是否失实,9月30日一位自称东台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的袁晓刚(音)打电话给记者,表明了三点:第一感谢江南时报对东台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关心和支持;第二他认为此稿A、B、C、D四段都是失实的;第三东台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是执法机关,具有严肃性,不允许你们报道,否则将辅助法律途径解决。记者让其将失实的部分指出来。当日下午东台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传来一份传真,说此稿纯属杜撰,严重失实:

    一、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费是由各专业保险公司依法规定的,东台市各保险公司的保费均为150元/车,不存在“今年的保险费已经从去年的120元涨到了150元”的问题。

    二、为了进一步规范“三责险”销售工作,方便广大投保人,切实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东台市各专业保险公司自愿在车管所设立“三责险”销售服务窗口,为保户提供便捷的服务。经各家保险公司协商,九家公司每天两家轮流销售自己的保单,并非车管所集中销售,车管所仅是在大厅为其提供了销售场地。

    三、投保人办理保险手续具有广泛的自主选择权,也就是说投保人愿意选哪一家公司投保即在哪一家公司投保,根本不存在投保人无选择权的问题。

    四、东台市各专业保险公司在车管所设立“三责险”销售服务窗口完全是他们的自愿行为,根本目的是规范保险销售市场,维护保户理赔利益。这是利国利民的善举,没有进场费。

    五、东台市车管所决不允许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与“黄牛”相互勾结,在车管所大院及大门口公路边销售保单,破坏车管所的办公秩序,影响204国道的道路

交通安全。同时,对未在车管所设立窗口的保险公司,利用营销人员上门服务,销售保单的行为予以认可。

  在记者的手中就有一份东台市公安局打给保险公司的收条,上面写到:今暂收人民币五万元,落款是叫陈晓平的人,并盖有东台市公安局后勤管理科的公章。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就是五万元的进场费。

  记者了解到,东台市一家保险代理公司对东台市车管所在摩托车保险问题上的做法不满,已将车管所的上级机关东台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告上了法庭,本月10日上午东台市人民法院将公开审理此案。本报对此将予以关注。(本报记者施广权 见习记者徐德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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