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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制定卫生法确立医改大方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6:56 成都日报

  “目前医院面临生存和尽责的两难困境,根本原因在于没有一部法律对此作出规范和界定。”9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副院长苏元福在中国法学网举办的“立法规范医改”研讨会上发言说,医疗体制改革要纳入法制化管理,应制定统一的《卫生法》,从立法上确立医疗改革的大方向和政府责任。

  苏元福谈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医改报告引起了医院管理者的诸多思考。他说,
就目前的状况来看,医院方面的经济压力过大,摆在医院面前的最大问题是如何把医院更好地办下去。“目前医疗体制改革暂时不成功,不应该全部归咎于市场化。在医改过程中,医院的首要任务是求生存、求发展,医院没有足够的经费来源,任何所谓‘雷锋式的医院’都很难维持下去。”

  北京大学法学院孙东东教授也谈到,当前医改最主要的任务是制定统一的法律制度。他说,目前我国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不少,但比较零散,很难统一效力,而且存在相互脱节、矛盾的现象。他举例说,一个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农业部、林业局等18个部门。多头管理和分工,一旦出现事故就很难分清是谁的责任,很容易出现推诿现象。他希望,尽快制定一部《卫生法》,明确各级政府在医疗建设上的责任,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职责和义务,确定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方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陈金甫说,医改问题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因此,医改应当平稳地进行,而不能操之过急。他说,根据中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必须解决好医保的定位问题。他认为,当前应该重点解决的是下岗工人、农民工以及广大农村地区人们的医保问题。陈司长说,医疗保险涉及风险责任、转移支付、人员流动、区域划分等一系列社会问题,都需要国家通过立法手段予以规范。据中国青年报

  专项检查药品降价

  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规定价格执行?政府规定降价的药品是否按规定时间和幅度降低了价格?即将开展的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这些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内容。记者8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还包括:招标采购中标药品的价格与收费是否按规定政策执行;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预防、检查收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执行;药品经销单位和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据新华社

  全国严打医托号贩子

  近期,在医院门前活动猖獗的“号贩子”“医托”行为引起媒体的关注,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卫生部等单位8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大力整治医疗机构周边的治安秩序,对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充当“医托”行骗和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号贩子”“医托”活动频繁的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可根据需要设置警务工作室。据新华社

  禁止网上销售处方药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制定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同时不得向其他企业或者医疗机构销售药品。

  此外,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还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具有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并有保存完整咨询内容的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理制度。《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新华社(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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