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手督查煤矿撤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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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7:51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8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安监总局近期将派出督查组,对部分地区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是否成立了专门的清理工作机构,主要领导是否亲自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入股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报告登记和撤资,是否对投资人的情况、投资单位、投
督查内容还包括:下一步如何采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和其他腐败问题的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