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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种药品10月10日起降价 以抗感染类药品为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8:40 桂龙新闻网

  从10月10日起,国家发改委将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自治区物价局为此专门制定了配套措施,确保群众真正得到降价带来的好处。

  记者10月8日到自治区物价局采访时,有关人士介绍,国家发改委此次降价的22种药品以抗感染类药品为主,共涉及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幅40%左右,最大降幅达到63%。按这些药品现在的销售量测算,降价金额约40亿元。在此基础上,自治区
物价局还按照有利于降低价格、维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制定公布了15种80多个品种剂型规格的单独定价,及原研制药品在广西执行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

  此次降价的药品都是临床应用比较广泛、价格虚高空间较大,也是各方面反映比较集中的品种。为了更详细了解这些药品目前在医院和药店的使用情况,记者走访了部分医院和药店,结果发现,在一些平价药房这些降价药品现行售价,比国家公布最低零售价格还要低出许多。如规格为250毫克×6片的头孢呋辛酯国家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为38.6元/盒,而在平价药房的售价在25.6元左右;规格为150毫克×10粒的盐酸克林霉素胶囊,原来的最高零售价格为8.6元/盒,现在的最高零售价格为6.7元/盒,在平价药房的售价却是2.3元/盒。

  医院药价受本次降价影响降幅较大,如规格为0.5克的头孢他啶注射剂,国家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是10.6元/支,而医院目前的售价为17.5元;规格为200毫克×12片的加替沙星片剂,目前在医院的售价是106.8元/盒,而国家此次规定的最高售价仅有47.6元/盒,降幅在50%以上。

  据了解,为防止降价药品被替代,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物价局都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在广西,为了确保群众及时了解降价情况,自治区物价局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张榜公布本次降价药品相关情况。为防止医院不用降价药品,自治区物价局还要求,医疗机构实际零售价格低于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的,一律不得提高实际零售价格。当医疗机构销售降价药品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并追究责任。

  来源:南国早报选稿:梁凯昌作者:肖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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