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主诉质量既肯定成绩又不回避问题天津抽查200起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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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9:00 检察日报 | |||||||||
本报天津10月8日电(记者朱建军)在专项整改活动中,天津市检察机关把提高主诉检察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当做一件大事来抓,近期该院开展了针对主诉检察官所办案件的专项检查,对保证主诉检察官严格遵守办案纪律,高质量完成办案任务起到了促进作用。 这次检查活动由该市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牵头,公诉处配合,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从检查情况看,主诉检察官所办理案件的整体情况是好的:主诉检察官充分履行职能,在办案中发挥骨干和主导作用,在200起被检查案件中,主诉检察官自主审查起诉的达到73%;在检查的200起案件中,只有15件因案件复杂,办理了延期审理的手续,其他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如北辰区检察院采取案件承办申请制度,有效地调动了主诉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有的案情简单的案件,仅用两天至三天时间就审查完毕。另外,所检查的案件案卷装订规范,办案质量普遍较高。主诉检察官在办案中均能严格依法办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影响办案质量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办案文书填写不全,各院对公诉案件的案卷工作要求不统一,一些案件结案不及时等。 专项检查结束后,该市检察院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了相应整改方案,近日已下发了《关于规范文书格式的通知》、《不起诉工作规则(试行)》等规定,其他问题还在整改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