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范行政机关监督 机关必须设专人看批评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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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9:2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0月9日消息 政府部门要指定专人关注新闻媒体的报道,对主要新闻媒体的批评性报道,在2个工作日内向本部门负责同志报告,并将情况报市政府督察室。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政府通过其官方网站正式发文,要求全市国家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政府特别强调要进一步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指定专人
此外,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通报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公布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情况、政府重大决策、重大突发事件,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