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行政过错追究办法 开除不作为公务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9:5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家住南昌市西湖区的一位退休老人的房屋被强行拆迁,他无数次找到政府部门请求解决,但至今无人过问。不过,南昌市新近出台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让老人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根据规定,从10月1日起,政府公务员再有“不作为”等行为,将被追究行政过错责任,严重者,还将受到开除等处分。 据了解,此次南昌出台《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几乎涵盖政府所有的行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