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变“规划”:十一五将令人耳目一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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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0:29 南方都市报 | |||||||||
社论 10月8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这个规划建议将于明年3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与前面十个“五年”明显不同,第十一个“五年”由“计划”变成了“规划”。这
以“五年”为单位进行国家建设,乃是计划经济的一个重要象征,这种模式源于前苏联。中国自1953年起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最初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规定了无数硬性指标,这些计划也具有一定程度的法律效力。因为当时政府控制着所有资源,计划的范围就可以做到无所不包,而政府正是根据这些计划来安排资源。 不过,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尽管仍然有“五年计划”,但其计划的色彩越来越淡薄。到了第十一五,“计划”终于要正式变成“规划”了。客观的原因在于,尽管政府有形之手仍然伸得很长,但市场毕竟在发育,非公有企业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政府尽管可以用政策影响、引导它们,但毕竟它们主要按照利润原则追求自己的利益。在经济格局发生变化之后,计划实际上已经不能对大多数经济活动主体产生足够的约束力了。市场与社会自治已经有所发育,则政府所能规划的范围自然应予缩小。 因而,政府将计划改为规划,乃是顺应时势之举。所改变的,不只是政府控制的程度,也包括政府控制和规划的范围。 原则上,政府所能规划的,就是它能够通过某种有效的途径(比如立法和政策),予以影响的那些事务主要包括社会、文化事业。在政府并不能直接控制大多数企业的格局下,经济究竟能够增长多少,充满了不确定性,对其进行精确的计划或者规划,其实没有太大价值。例外,当初制定十五计划确定的经济增长速度目标为年均7%左右,而实际上近三年却达到9%左右。假如五年规划仍然把经济发展作为主要内容,就会大大削弱其长远的有效性。 仅从这个角度看,五年规划的内容就会大大地不同于五年计划。如果说,以前的五年计划是以全面的、可量化的经济指标为主要计划对象,那么五年规划就应当有所取舍,舍去关于经济增长的具体预测,而把侧重点放在那些很可能无法量化的非经济指标,也即政府应当对民众承担责任的那些公共目标。从目前的民情来看,这种必要性更是显而易见。市场本身已经逐渐发育,自然会导致或扩大不同群体之间在收入、福利等方面的差距。此时需要政府发挥某种平衡作用,通过各种合理而有效的财政转移手段,使社会各个群体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从而维持一种较为和谐的社会状态。这是一个基本上走出计划经济时代的政府所应承担的正当职能。 需要指出的是,计划经济尽管在衰微,但计划经济的烙印一下子很难彻底抹去。近些年来,有些地方政府仍然延续计划经济时代的职能观,将经济增长简化为GDP数字;为了获得高GDP,有的地方政府忽视了自主创新,仅仅靠能源、原材料和劳动力的投入,更有的地方政府甚至在征地、拆迁、拖欠、改制等工作中忽视了部分弱势民众的权利,背离了“和谐社会”的目标。 由此而导致的结果是,经济尽管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但某些群体、某些领域却发展缓慢。比如,公共卫生体系及义务教育的现状就令民众不满。通过什么样的财政安排和制度变革,才能让政府更好地承担其自己的公共职能,这些可能正是五年规划的新重点。 因此,计划能否真的变为规划,归根到底,取决于政府能否更为清醒、准确地认识自己的职能,承担起其分内的公共职能。这包括,建立和完善文明社会所需要的行政管理系统和司法系统,让民众的权利得到较为充分的保障;建立和完善必要的社会福利体系,让民众享有基本的尊严与体面。政府要履行这些职能,就必须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也需要进行广泛的制度创新,这些正是政府的分内之事。人们期望五年规划在这方面多下工夫,成为未来五年体制改革与公共财政建设的一份基本纲领。 相关专题: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