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禽鸟类产品进口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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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0:32 东南早报 | |||||||||
市治理“餐桌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 早报讯(记者姚炳辉)泉州市治理“餐桌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加强禽类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和市场监管。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应严把禽鸟类及其产品进口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加强进口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加强防疫和市外禽鸟类及其产品调入的监管。一要全面开展饲养场(户)禽鸟类的防疫工作,二要严格禽鸟类及其产品调入管理,经销商不得经营未经检验或走私的禽鸟类及其产品,严禁从疫区调运禽鸟类及其产品以及经营染疫或疑似染疫病禽及其产品,一经发现要就地封存销毁,依法追究责任。 通知强调,各类食品经营市场、储存单位进货要索证索票,检查产品来源、检疫证明。市内零售禽鸟类及其产品要凭有效检疫证明上市,对没有合格检疫证明或来历不明的禽鸟类及其产品,市场开办者要禁止其进入市场。各类市场要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要加强禽鸟类入室集中屠宰管理,按规定及时清洗,消毒经营场所、屠宰工具、运输工具,保持场地清洁卫生。一旦发现经销病死禽类及其产品,立即封存,报动物防疫监督部门按规定处理。 通知还要求相关的餐饮业、熟制品加工、销售企业加强管理,建立台账登记、索证索票制度;各运输部门加强禽鸟类及其产品的运输监管,严防疫区产品进入。一旦发现可疑疫情,应立即逐级报告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不得隐瞒不报或缓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