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立法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尚属首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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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1:0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10月9日消息(记者周羽) 目前外地来南昌的流动人口达50余万,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现象甚为严重。《南昌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这将是南昌首次立法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办法》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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