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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部分管道燃气周六升价 每立方米将涨1.2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涉及“区域性用户”逾3万户

  本报今天上午11时消息记者赵燕华、实习生苏镁怡、通讯员蓝岚报道:记者今早从市物价局获悉,从10月15日起,广州市上调区域性管道燃气价格,居民用户每立方米将涨1.2元,“代天然气”则上涨0.77元/立方米。

  据悉,国威燃气、金冠燃气和广州市煤气公司所经营的区域性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具体标准调整为:居民用户为13.00元/立方米,其他用户为15.00元/立方米;区域性管道代天然气销售价格具体标准调整为:居民用户为6.17元/立方米,其他用户为6.86元/立方米。此前执行的标准是2004年11月1日制定的天然气居民用户为11.8元/立方米,其他用户为13元/立方米,“代天然气”价格居民用户为5.40元/立方米,其他用户为6元/立方米。

  区域性管道燃气是指除广州市油制管道气管网以外、由合法经营主体在一定区域内经营的管道燃气。自去年11月1日起,广州首次对区域性管道燃气价格进行定价。目前有国威燃气、金冠燃气和市煤气公司经营广州的区域性管道燃气,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超过3万户。

  市物价局表示,近来液化石油气的国际市场合同价格及广州石化挂牌价上涨幅度较大,9月份国威燃气、金冠燃气和市煤气公司均向市物价局提出了调价申请。市物价局经过实际测算,国际市场合同报价及广州石化挂牌价连续10日的平均价格上浮已超过10%,同意自10月15日起对区域性管道燃气进行调价。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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