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北京将取缔不合格打工子弟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0:00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丁华艳报道“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纳入各区县的区域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取缔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前将先安排在校生到其他学校继续就读……”这是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教委印发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自办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据了解,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将被纳入民办学校管理,并按有关
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被批准的自办学校必须上校方责任险;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尤其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流动人口自办学校,要被取缔。取缔前将在校生妥善安排到其他学校继续就读,保证其学业不受影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