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起琐事 恶夫杀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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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 因琐事将妻子杀害,并伪造抢劫杀人现场,周某最终难逃法网。昨天,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今年3月22日凌晨1时许,周某与妻子夏某在鹿城区藤桥家里因琐事发生争吵,大怒的周某竟用被子捂住夏某的头部、用手掐其脖子。当时夏某拼命大声呼救,周某便从床边拿起一条围巾勒住夏某颈部,致其死亡。
随后,周某将夏某的手机、项链、戒指等随身贵重物品藏到家中卫生间的吊顶夹层内,并将夏某尸体扔到屋后池塘中,伪造妻子遭劫杀的现象。不过,这一切没能逃过办案人员的法眼。 法院认为,周某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但鉴于此案因婚姻家庭纠纷引起,且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等具体情节,遂对周某从轻判处。贤群 钟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