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对违纪干部进行公开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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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0:0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郑耀辉)辽宁抚顺石化北天远大公司企划部部长潘某、副部长姜某因在棚户区改造中侵犯国家集体财产,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近日,被抚顺市纪委、市监察局进行了公开处理并向社会通报。 棚户区改造工程是抚顺市建国以来最大的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工程,涉及千家万户。从年初到现在,该市各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员干部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投入了大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抚顺市纪委《关于抚顺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经抚顺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潘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姜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二人的行政职务由抚顺石化北天远大公司予以解聘。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抚顺石化北天远大公司经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