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警察首上被告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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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1:1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9日上午开始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此次将有11名警察作为被告人被提起公诉,法院将相关被告人合并为3案在三天内陆续开庭。 9日站在被告席上的三名被告人,分别是原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队长李东升、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警长宋宁、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5月至2005年1月间,被告人李东升、宋宁、崔少峰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厅值勤。他们为谋取私利,经共同或分别与周华、彭勇、张勇、邓兵(另案处理)等人共谋,利用工作之便,在明知赖俊成、王平、欧建、吕林富等人系“宜宾帮”盗窃犯罪人员的情况下,多次将其放入火车站候车厅实施盗窃活动。他们对盗窃分子按人头收取“班费”,如果有旅客报案,所得财物折款在1000元以上时,还要按比例收取“烤火费”,由参与作案的警察私分。其中被告人李东升分得人民币2.4万余元,宋宁分得2.9万余元,崔少峰分得2万余元。 记者在庭审中获悉,他们在收取保护费后,则对扒窃分子听之任之,放纵其盗窃旅客财物,致使一些盗窃分子长期在火车站候车厅扒窃作案,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据悉,法庭将择期宣判此案。 (何云江 任硌)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