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红顶矿主” 一律就地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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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1:56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今天,是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主动从煤矿撤资退股(依法购买股票除外)的最后期限。过了今天,再发现没有从煤矿撤资的官员,一律就地免职。 根据我省要求,10月10日主动“报名”的大门关闭后,各省辖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将撤资退股情况和申报情况核实并上报省清理纠正工作小组,此项工作于15日结束,15日以后才能公布结果。20日之前,我省清理纠正工作情况将上报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和安监总
据省廉自办相关负责人员介绍,昨天,9个督察组开始派往全省各地督导撤资退股工作。 据新华社电记者8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安监总局近期将派出督察组,对部分地区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情况进行督察。 四部门为此联合下发的通知指出,清理纠正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开展了登记核实工作,但发展并不平衡。为确保清理纠正工作取得实效,需要对这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察内容包括:是否成立了专门的清理工作机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入股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报告登记和撤资,是否对投资人的情况等逐项进行了核实;在查处近期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中,是否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和收受贿赂、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