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少年寻开心 用绳拴住舍友“命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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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2:22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 为了戏弄舍友,一小学生竟然趁其熟睡时,“别出心裁”地用线绳将其“命根”拴住,结果造成对方十级伤残。 今年1月12日晚上9时许,登封市大冶镇某小学,11岁的四年级学生星星(化名)睡不着,便想用怪招戏弄同学打发时间。他找到同住一个宿舍的一年级学生明明(化名),见明明已经熟睡,便找来一根线绳,“别出心裁”地将明明“命根”拴住,看到自己的“奇思妙
昨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肇事”学生与学校均有责任,其中星星负有直接责任,而学校没有尽到管理教育保护的义务,负有间接责任。法院判决“肇事”学生与学校分别赔偿明明医疗费、生活补助费和伤残补助费等8963元和5975元。鉴于星星是未成年人,其不能承担的责任和费用由其监护人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