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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废旧家电管理条例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3:16 东方今报

  上海消息国家首部废旧家电管理条例即将发布,记者近日自有关人士处获悉,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通过审查阶段,并完成各部委会签,即将由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

  一位参与起草该管理条例的人士透露,即将颁布的管理条例中规定,家电生产企业应该采用有利于回收和再利用的材料生产家电,并在家电上标注报废期及回收处理提示信息,
同时承担废旧家电回收的责任;家电经销商或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对废旧家电进行回收,并交给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否则最高将可被罚款10万元。此前,不少家电企业已提前为回收“埋单”,国美、苏宁两个家电连锁商也于8月起开始对废旧家电进行有偿回收。Z新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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