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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原旅游局培训中心主任李贵发贪污受贿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3:23 山西晚报

  本报10月9日讯(记者 郭卫艳) 今日上午,原山西省旅游局培训中心主任李贵发贪污、贿赂一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今年57岁的李贵发,2004年11月26日因涉嫌贪污、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9日被逮捕。

  由于此案在20天前曾开庭审理,后因李贵发身体状况而休庭,今天属于继续开庭。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李贵发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人民币349248元、美元500元,收受贿
赂121500元及价值24000元摄录机两台,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预计10日结束。庭审结束后,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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