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出售月球土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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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3:43 山西晚报 | |||||||||
一公司出售月球土地每英亩标价人民币298元法律专家称涉嫌欺诈 本报讯 月球是谁的?这似乎是一个奇怪的问题。但现在有公司给出了一种答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有人建起了月球大使馆,并以出售月球上的土地为自己的经营项目,每英亩标价人民币298元。
月球土地“298元一英亩” 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另一个名字是大中华区月球大使馆。公司首席执行官李捷称他们已经和美国的Lunarembassy公司签订了合约,全权负责月球土地在大中华区的出售。 李捷说他们公司已经在北京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注册,经营范围是太空旅行和月球土地的出售。李捷说月球土地是按照块来分的,他们公司有很多块,价格为298元一英亩。 负责人称所有权合法 针对月球是否可以私人拥有,李捷说1967年的联合国所签订的《外层空间条约》规定月球为全体人类的共同财产,明确规定禁止国家拥有外层空间星体,但并未提出禁止个人拥有外层空间。李捷称,法不禁止即可为,1980年11月Lunarembassy公司老板DANNIS在美国旧金山土地管理部门登记了对月亮的所有权,并交纳相关费用,然后致函美国、(前)苏联及联合国大会备案,开始分割出售月球土地给私人投资者。 法律专家称此举涉嫌欺诈 民法专家王才良律师认为,月球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不属于个人。个人无法占有、支配、处分,所以称拥有月球是不可能的。不拥有月球而出卖月球土地就是一种欺诈。 《新京报》供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保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