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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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4:11 山西日报 | |||||||||
本报10月9日讯(记者杨继红 实习生邢晓秀) 记者从省工商局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识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简称“新27条”)已经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下发,从今天起正式实施。与2003年下发的“27条”相比,“新27条”在消除民间资本进入市场体制性障碍、倡导公平竞争等方面有很大突破,对解决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主资金不足、注册困难问题,引导、推动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垄断行业,引导、支持非公有制企业
两年前,省工商局为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实现公平竞争,促进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拟定了27条措施,报请省政府同意印发全省贯彻实施。此27条措施对我省非公有制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随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下发了《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通知》。上述两个文件下发后,我省工商局结合实际,主要从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市场门槛和改善监管方式、高效优质服务两大方面,拟定了今天发布的新27条实施意见,并经省政府同意印发贯彻执行。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